东晶电子: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股票发行 - 拟募资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1] - 发行数量不超发行前股本总数30%[1] - 发行对象不超35名特定对象[2] -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80%[4] 转让限制 - 一般6个月内不得转让,特定情形18个月内不得转让[5] 决议与授权 - 决议有效期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7] - 授权董事会确认发行条件及办理发行事宜[11][12] - 授权有效期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15] 不确定性 - 发行事项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存在不确定性[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