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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广泰: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威海广泰威海广泰(SZ:002111)2024-04-22 11:15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主要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 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治理、资金活动、采购与付款、 销售与收款、生产物流、技术研发、关联交易、担保业务、财务报告、信息系统 管理、全面预算管理、工程项目管理、对子公司管理、商誉减值等;重点关注的 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安全、采购业务、销售业务、关联交易、担保业务、 商誉减值等。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威海广泰 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海广泰"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