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广泰: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威海广泰威海广泰(SZ:002111)2024-04-22 11:17

会议安排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分定期和临时,定期至少每年一次[2] - 原则上提前3天通知并提供资料,紧急情况不限[3] 会议召集与举行 - 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不履职时两人以上可自行召集[3] - 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3] 决策与记录 - 特定事项经讨论且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4] - 行使部分特别职权前需会议讨论,部分需全体过半数同意[4] - 会议记录讨论事项,独立董事发表明确意见[5][7] 资料保存与制度执行 - 会议记录及资料至少保存十年[7] - 本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