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广泰: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上市保荐书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 1619 号南昌国际金融大厦 A 栋 41 层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深圳证券交易所: 3-3-1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证券"、"保荐人")接受威海广泰空港 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海广泰"、"公司"或"发行人")的委托,担 任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 70,000.00 万元的可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 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保荐 人")。 中航证券及其保荐代表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 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 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出具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 公司名称 |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英文名称 | W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