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鸿图: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鸿图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激励计划时间节点 - 2022年12月20日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6][8] - 2023年4月19日审议通过调整业绩考核目标及对标企业议案[8] - 2023年10月20日广东省国资委作出激励计划批复[8] - 2023年11月15日审议通过修订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议案[9] - 2023年11月16 - 25日对激励对象公示[10] - 2023年12月1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0] - 2023年12月2日披露自查报告[11] - 2023年12月4日为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12][14] 激励计划数据 - 授予价格为11.65元/股[12][17][18] - 激励对象调减22人至不超过242人[16][17] - 授予数量调减为不超过480万股[17] 激励条件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报和内控审计报告不能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19] -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无未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情形[19] - 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无违规认定及处罚[23] - 外部董事人数应达董事会成员半数以上[21] 授予情况 - 公司和授予对象不存在不能授予情形[26] - 授予条件已成就[27] - 实施授予符合相关规定[27] - 已获现阶段必要批准和授权[28] - 授予日、授予对象符合规定[28] - 尚需履行信息披露及登记手续[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