盾安环境: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盾安环境盾安环境(SZ:002011)2024-04-18 11:18

业务范围与决策 - 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限于生产经营所需主要原材料期货,不得投机交易[2] - 领导小组是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最高决策机构,工作小组是执行机构[6] 部门职责 - 财务部门负责期货操作资金筹集与使用监督,按月监督财务结果[8] - 内控部负责监察套期保值方案,处理违规行为[9] 审议与披露 - 预计动用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50%且超500万元,需股东大会审议[10] - 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超5000万元,需股东大会审议[10] -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已确认损益及浮动亏损金额达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0%且超1000万元,应及时披露[12] 方案执行 - 子公司或业务部门拟定套期保值方案,报经公司领导小组批准后执行[14] - 公司授权期货操作人员通过期货经纪公司进行套期保值操作[14] 风险管控 - 工作小组测算资金风险和保值头寸价格变动风险[21] - 内控部遇六种情况应立即向领导小组报告期货业务风险[19] - 工作小组分析风险对策,突发风险立即报告[19] 错单处理 - 期货经纪公司过错错单由其处理并追偿损失[20] - 公司期货操作员过错错单应报告并消除损失[20] 信息报告 - 期货操作员定期报告新建、计划建仓及平仓头寸情况[22] - 财务部专人对账并报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报表[22] 应急处理 - 遇重大变化按指令及时平仓或锁仓[24] - 不可抗力损失按相关规定处理[24] - 交易异常启用备用设备或电话委托交易[24] 档案管理 - 商品期货业务档案保管期限不少于10年[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