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通能源: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西 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通能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 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修订)》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百通能源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曹县百通 宏达热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曹县百通")和连云港百通宏达热力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连云港百通")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 情况如下: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40 号)核准,公司已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 4,609 万股,发行价格为 4.56 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