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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通能源: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百通能源百通能源(SZ:001376)2023-11-23 10:51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完善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 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提高重大 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特设立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并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 略规划和重大战略性投资进行可行性研究并提出建议,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 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二分之一以上独立 董事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负责 主持委员会工作。 主任委员不能履行职务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