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通能源: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 资活动的内部控制,规范对外投资行为,防范对外投资风险,保障对外投资安全, 提高对外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实现扩大生产经营规模的战略,达 到获取长期收益为目的,将现金、实物、无形资产等可供支配的资源投向其他组 织或个人的行为。包括投资新建全资子公司、向子公司追加投资、与其他单位进 行联营、合营、兼并或进行股权收购、转让、项目资本增减等。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1 第三条 公司所有对外投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及产业政策,符合公 司长远发展计划和发展战略,有利于拓展主营业务,扩大再生产,有利于公司的 可持续发展,有预期的投资回报,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整体经济利益。 第四条 公司对外投资原则上由公司总部集中进行,控股子公司确有必要进 行对外投资的,需事先经总公司批准后方可进行。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投资活动 参照本办法实施指导、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