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百通能源:独立董事制度
百通能源百通能源(SZ:001376)2023-11-23 10:51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规范公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与本公司及 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当保持身份和履职的独立性,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 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四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 第五条 独立董事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 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 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 3 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并 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在同一公司连续任职独立 董事已满 6 年的,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