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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顺泰: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永顺泰永顺泰(SZ:001338)2023-10-10 07:5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2年9月1日核准首次发行125,432,708股普通股,11月16日在深交所上市[3] - 公司注册资本为501,730,834元,股份总数501,730,834股,每股面值1元[5][15] - 公司由永顺泰有限整体变更设立,折股后股份369,000,000股,注册资本369,000,000元[13] 股东信息 - 广东粤海控股集团持股70.0483%,认购25,847.8227万股[14] - 广东粤科粤莞科技创新投资中心持股1.4493%,认购534.7917万股[14] - 广东粤科知识产权创业投资中心持股1.4493%,认购534.7917万股[14] - 广东粤科振粤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持股0.9662%,认购356.5278万股[14] - 珠海横琴温氏叁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持股3.3816%,认购1,247.8104万股[14] - 广州楷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持股4.8309%,认购1,782.6021万股[14] 股份限制 - 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后,(三)(五)(六)项合计持股不超已发行股份10%,3年内转让或注销[20] - 董监高任职期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3] - 董监高及持股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23] - 发起人持有的股份自公司成立1年内不得转让[23] - 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1年内不得转让[23] 公司治理 - 党委每届任期一般5年,纪委相同[27]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93]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含2名股东代表和1名职工代表[139] 会议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1次,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7] - 特定情形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8]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111]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140] 交易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总资产10%以上由董事会审议,50%以上提交股东大会[96]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超0.5%,由董事会审议[106] - 与关联人成交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超5%,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106] 利润分配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149] - 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度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10%[153] - 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80%[153] - 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40%[153] - 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20%[153] 其他规定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10天通知[164] - 公司合并等应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报纸公告[169][170] - 公司通知以邮件送出,交付邮局第5个工作日为送达日期[167] - 控股股东指持股超50%或表决权影响大会决议的股东[192] - 实际控制人指非股东但能支配公司行为的人[192] - 关联关系指控股股东等与其控制企业及可能转移利益的关系[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