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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基健康: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中基健康中基健康(SZ:000972)2023-09-27 15:02

业绩总结 - 2022年营业收入58928.56万元,2021年为17445.16万元,2020年为2296.61万元[6] - 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08.51万元,2021年为 - 10681.48万元,2020年为 - 26589.28万元[6] - 2022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774.74万元,2021年为 - 18867.47万元,2020年为 - 988.91万元[6] - 2022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1.71%,2021年为 - 87.10%,2020年为 - 86.05%[6] 激励计划 - 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41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77128.36万股的5.32%[2][10] - 首次授予328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25%,占拟授予总数的80%[2][10] - 预留82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06%,占拟授予总数的20%[2][10]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78人,包括董事、高管等[13] - 董事长刘洪获授限制性股票107.00万股,占授予总数的2.6098%,占股本总额的0.1387%[14] - 董事、副总经理庄炎勋获授85.60万股,占授予总数的2.0878%,占股本总额的0.1110%[14] - 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83元/股[17] - 本计划有效期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最长不超过72个月[19] - 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均为自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36个月、48个月[22] - 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数量占比40%,第二个占比30%,第三个占比30%[23][24] -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最后一批解除限售时,获授总量的20%限售至任职期满[25] -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25] - 限制性股票授予需同时满足公司和激励对象未发生特定情形等条件[27][28]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在2023 - 2025年分年度考核并解除限售[33] - 2023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8.0%,归母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0%,应收账款周转率不低于5.5[33] - 2023 - 2024年净资产收益率平均值不低于8.5%,归母净利润平均增长率不低于55%,2024年应收账款周转率不低于5.5[33] - 2023 - 2025年净资产收益率平均值不低于8.5%,归母净利润平均增长率不低于60%,2025年应收账款周转率不低于5.5[33] - 选取14家A股上市公司作为对标企业[35] -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分合格和不合格2个等级,合格解除限售系数为100%,不合格为0[36] - 公司发生特定情形按授予价格回购限制性股票[32] - 激励对象发生特定情形按授予价格或授予价格与回购时股价孰低原则回购[32] - 因考核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36] - 激励计划考核体系具全面性、科学性和合理性[38]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况,限制性股票数量和授予价格有相应调整公式[39][40][41] - 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不少于10天,公司应在股东大会审议前5日披露监事会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44] - 股东大会表决本计划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44] - 公司应在60日内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并完成公告、登记,否则计划终止,3个月内不得再次审议[45] - 公司不为激励对象获取限制性股票提供财务资助[49] - 公司代扣代缴激励对象个人所得税及其他税费[50] - 公司出现特定情形本计划终止,未解除限售股票按授予价回购[54] - 公司控制权变更或合并、分立,激励计划按规定继续执行[54] - 激励对象职务变更,限制性股票按原程序处理[56] - 激励对象退休等情况,可按任职时限确定解除限售比例[56] - 激励对象因公司原因被动离职,未解除限售股票按授予价加利息回购[56] - 激励对象辞职等情况,未解除限售股票按授予价回购[57] - 激励对象出现严重违规等情形,返还收益,股票按孰低价回购[57] - 2023年12月初首次授予3280万股限制性股票,应确认总成本约为5871.20万元[65] - 2023 - 2027年股份支付费用分别为183.48万元、2201.70万元、2103.85万元、978.53万元、403.65万元[65] - 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本计划之前拟变更或终止本计划,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60][61] - 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计划之后变更或终止本计划,由股东大会审议决定(授权董事会决议事项除外),不得提前解除限售和降低授予价格[60][61] - 本计划终止时,公司应回购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并按《公司法》处理[61] - 公司终止实施本计划,自决议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不再审议和披露股权激励计划草案[61] - 公司将在限售期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按授予日公允价值将当期服务计入成本费用和资本公积[63] - 限制性股票根据授予日市价、激励对象认购价格确定公允价值[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