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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业股份: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锡业股份锡业股份(SZ:000960)2023-11-13 10:14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经公司2023年11月13日召开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公司设独立董事三名,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第五条 独立董事出现不符合独立性条件或其他不适宜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 情形,由此造成公司独立董事达不到法定人数时,公司应当按规定补足独立董事 人数。 第六条 独立董事及拟担任独立董事的人士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参 加中国证监会及其授权机构所组织的培训。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 第七条 独立董事由在有色金属、管理、财务、法律等领域富有经验的专业 人员担任,独立董事应当保证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行各项董事职责。担任本公司 第 1 页 共 11 页 独立董事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 格;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有效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独董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