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黄河:兰州黄河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4月)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选聘需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3] - 聘期一年,可续聘[9] - 续聘同一所可不再开展选聘工作[15] 文件资料保存 - 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0] 选聘分值权重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应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应不高于15%[10] 审计费用 - 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需在信息披露文件说明情况[12] 人员轮换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2] 改聘情况 - 执业质量出现重大缺陷等情形应改聘[13] - 除应改聘情形外,年报审计期间不得改聘[14] - 需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工作[14] 改聘流程 - 审计委员会审核改聘议案时需评价前后任事务所并形成意见提交董事会[14] - 董事会审议通过改聘议案后发出股东会会议通知[14] 信息披露 - 拟改聘需披露前任事务所情况、变更原因及沟通情况[14] 主动终止处理 - 会计师事务所主动终止审计,审计委员会应了解原因并书面报告董事会[14] 审计委员会职责 - 监督选聘及审计工作进展[16] - 关注变更事务所、拟聘事务所问题、审计费用变动等情况[17][18] 违规处理 - 选聘违规造成严重后果,董事会通报批评责任人、解聘违约损失由责任人承担、严重时处罚责任人[18] 不再选聘情况 - 事务所分包转包项目、审计报告质量问题严重时,股东会决议不再选聘[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