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四川九洲: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四川九洲四川九洲(SZ:000801)2024-08-26 11:24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不得在审议决定前指定会计师事务所[2]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7]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7] - 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超过8年,特殊情况不超过10年[10] 审计人员任职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1]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承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等上市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期限不得超过两年[11] 审计费用与披露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公司需说明情况并报送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17]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披露会计师事务所等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17] - 公司每年需披露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评估报告和审计委员会监督报告,变更时还需披露前任情况等[17] 选聘流程与责任 - 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工作[15] - 审计委员会审核改聘提案时应了解前后任情况并发表意见[13]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应事先通知,股东大会表决时事务所可陈述意见[13] - 事务所辞聘应向股东大会说明公司有无不当情形[13] - 审计委员会发现选聘违规造成严重后果应报告董事会,公司按规定处理[18]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修改亦同[21] 文件保存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