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7年5月15日首次发行23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6月17日在深交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573,737,680元[7] - 经批准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7,523.4万股[14] - 公司于1994年3月3日成立,发起人持有4,163.8万股,占可发行普通股总数的55.34%[14] - 公司股份总数573,737,680股,均为普通股[15]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合计持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19] - 发起人及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公司成立或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3] - 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3]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23]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3]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7]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59] - 股东大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将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69] 党组织相关 - 公司党委成员共7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2名,党委、纪委5年一次按期换届[71] - 按不低于职工总数的1%配强专职党务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少于3人[74] - 党组织工作经费按不低于公司全年职工工资总额的1%纳入公司预算[74] 董事相关 -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77] - 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77]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可设副董事长1人,设职工董事1人,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且至少有一名是会计专业人士[85]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设立战略与ESG、审计等六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88]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91]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96] - 董事会作出特别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2/3以上通过[100] 财务相关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报年报,前6个月结束2个月内报半年报,前3和9个月结束1个月内报季报[115]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116]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额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16] - 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17] 其他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审计制度和人员职责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120]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审计费用由股东大会决定[122] - 控股股东是指持股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或表决权足以影响股东大会决议的股东[142] - 章程以在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最近一次核准登记后的中文版为准[144] - 章程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144]
四川美丰:公司章程(2023年12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