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传媒:中原传媒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股东及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候选人近36个月无相关处罚及谴责批评[10] - 连续任职不超6年[11] 独立董事产生与补选 - 董事会等可提候选人[9] - 辞职或不符条件致比例问题,60日内补选[12]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5] - 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22] - 提交年度述职报告[24] - 履职遇阻碍可向监管机构报告[29] 审计委员会规定 - 事项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20] - 每季度至少开会一次,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20] 资料保存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等保存十年[23] - 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资料保存10年[28]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股5%以上或有重大影响股东[34] - 中小股东指持股未达5%且非董监高股东[34]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股东大会通过生效,原制度废止[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