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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芝麻: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黑芝麻黑芝麻(SZ:000716)2024-03-12 10:32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于1997年3月13日首次发行3000万人民币普通股,4月18日在深交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743,999,550元,股份总数为743,999,550股,均为普通股[7][12] - 1993年成立时发行10,000万普通股,向发起人发行3790万股,占37.9%[12] 股份收购与转让 - 减少注册资本情形下,收购股份应10日内注销;合并、股东异议情形,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17] - 员工持股等三种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17] - 董事、监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19] 股东权利与诉讼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30日内执行收回收益规定[20]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诉讼[24] - 监事会、董事会收到请求后30日内未诉讼,相关股东可直接起诉[25] 股权质押与重大事项审议 - 持有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26] - 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29][133] 担保事项规定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需经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29]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对外担保总额超50%、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对象担保需经股东大会批准[29]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举行;出现特定情形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1][130]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31][35][36][138] - 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39][143] 董事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至2人[56][69]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6年[63] - 兼任经理等职务的董事以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64]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97] - 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合并报表当年归属公司股东可分配利润的20%,连续三年现金累计分配不少于同期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99] 会议记录保存 -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均为10年[49][78][95][199]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97] - 股东大会通过有关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将在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60][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