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震元: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会计政策变更 -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变更会计政策[3] - 变更后追溯调整至2023年期初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4] - 采用追溯法调整2023年比较期间财务报表相关数据[5] - 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产生重大影响[6] 财务数据调整 - 2022年12月31日递延所得税资产调整后2023年1月1日为36,654,724.60元[7] - 2022年12月31日盈余公积调整后2023年1月1日为66,904,234.54元[7] - 2022年12月31日未分配利润调整后2023年1月1日为820,876,533.21元[7] - 2022年12月31日少数股东权益调整后2023年1月1日为23,533,552.51元[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