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公司设三名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人数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3]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8]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9] 独立董事解职与补选 - 提前解除独立董事职务,公司应及时披露具体理由和依据[9] - 独立董事不符合规定或辞职致比例不符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0] - 独立董事辞职导致比例不符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应继续履职至新任产生[10] 独立董事职权与履职要求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特别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2]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应在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20]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16] 独立董事信息与资料管理 - 公司可从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建设和管理的独立董事信息库选聘独立董事[10]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向其提供的资料应至少保存10年[17] - 公司应保存会议资料至少10年[20] 独立董事报告披露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18]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召开会议,公司原则上应不迟于会议召开前三日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20] 需独立董事同意事项 - 应披露的关联交易等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3] 公司对独立董事支持 - 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指定专门部门和人员协助[20] - 公司应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提供资料等[20] - 公司应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其他职权所需费用[22]
正虹科技: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3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