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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兴能源: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博源化工博源化工(SZ:000683)2023-12-11 11:43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的行为,防范提供财务资助风险,明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审议程序及审批权 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有偿或者无偿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适用 本制度规定,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公司以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为其主营业务; (二)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50%的控股子公司, 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三)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条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参照本制度的规 定执行: (一)在主营业务范围外以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方式对外提供资助; (二)为他人承担费用; (三)无偿提供资产使用权或者收取资产使用权的费用明显低于行业一般 水平; (四)支付预付款比例明显高于同行业一般水平; (五)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