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兴能源: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 简称本激励计划)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2023年第五 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相符。 2.本次获授权益的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会认为应 当激励的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均与公司具有聘用 或劳动关系。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2023-082 3.本次获授权益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 以下情形: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