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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旭电:关于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进展情况的公告
东旭光电东旭光电(SZ:000413)2024-08-27 12:26

风险警示 - 公司股票自2024年7月9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特别处理[2] - 2024年7月18日至8月14日,公司A、B股连续二十日收盘价低于1元,深交所拟终止其上市[3] 资金占用 - 截至2023年底和公告日,东旭集团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95.95亿元[5][6] 监管立案 - 2024年7月5日公司收到河北证监局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决定[7] - 2024年5月8日公司因未披露2023年年报被证监会立案[10] 股份情况 - 控股股东东旭集团及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占比81.70%[12] - 控股股东东旭集团及一致行动人冻结股份占比78.43%[12] - 东旭集团所持公司股份冻结比例为100%[12] 应对措施 - 公司发函要求控股股东制定还款计划偿还占用资金[7] - 公司加强对相关人员资金占用等事项学习和培训[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