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林生物: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派林生物派林生物(SZ:000403)2024-04-26 11:47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三名是独立董事[5]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5]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5] 任期与补选 - 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5] - 人数少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或独立董事未超半数,董事会应尽快选新委员[5] 职责与方案实施 - 负责制定董事、高管考核标准并考核,制定、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7] - 董事薪酬方案报董事会同意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高管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7] 会议相关 - 会议由三分之二以上(含)委员出席方可召开[12] - 三分之一以上董事、主任委员或两名以上(含)委员联名可要求开临时会议[11] - 会议通知提前二日发,紧急情况随时通知[11]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才有效[13] - 开会可邀请董事长等列席[13] - 会议程序等遵循法规和章程规定[13]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13] - 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董事会[13] 其他规定 - 参会人员负有保密义务[13] - 工作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15] - 工作细则由董事会制订和解释,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