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时应在2个月内召开[2]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等提议或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在收到后10日内书面反馈[5][6] 通知发出时间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应在作出决议后的5日内发出通知[5][6]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各股东[10] 临时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0] 股权登记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和网络投票开始日至少间隔2个交易日,且登记日确定后不得变更[12] 延期或取消 -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12] 投票时间 -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大会当日上午9:15,不得迟于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4] 费用承担 -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8] 持股比例限制 - 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7] 投票制度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时,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19] 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20年[22] 方案实施 - 股东大会通过有关派现等提案的,公司应在股东大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22] 决议撤销 - 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违反规定的股东大会决议[22] 征集委托 - 公司董事会等可作为征集人公开请求公司股东委托其代为出席股东大会[17] 选票计算 - 选举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选票数等于所持股票数乘以有权选出的独立董事人数[18] - 选举非独立董事、监事时,每位股东选票数等于所持股票数乘以有权选出的非独立董事、监事人数[18] 决议公告 -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应列明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人数等内容[20]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应记载会议时间、地点、议程等多项内容[21] 术语定义 - 本规则所称“以上”“内”含本数,“过”“低于”“多于”不含本数[24]
派林生物:股东大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