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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河股份: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沙河股份沙河股份(SZ:000014)2023-12-15 07:56

会议通知与召开 - 原则上提前三天通知并提供资料,紧急经全体同意不受限[2] - 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3] - 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或委托出席方可举行[3] 会议组织与决策 - 过半数推举一名召集和主持[4] - 特定事项经讨论且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4] - 行使部分职权需经讨论和全体过半数同意[4] 会议内容与记录 - 可研究讨论提名或任免董事等事项[5][6] - 应制作会议记录并保存至少十年[6] 其他规定 - 公司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并承担费用[7]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施行,修订亦同[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