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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玻A:监事会议事规则
南玻集团南玻集团(SZ:000012)2023-09-28 10:28

监事会组成 - 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设主席一人[25] - 股东代表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由职工民主选举,职工代表监事不少于总数1/3[11] - 监事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12] 监事会职责 - 监事会对全体股东负责,监督公司财务及董高人员履职[9] - 监事会主席对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意见[26] - 监事会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高人员履职,可提出罢免建议[26] - 当董高人员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监事会要求其纠正[26] 会议相关 - 监事会至少每年召开2次会议[31] - 定期会议召开10日前通知全体监事,临时会议召开3日前通知,紧急时可随时通知[34] - 监事会会议应由1/2以上的监事出席方可举行[35] - 监事会决议需经全体监事的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42] - 1/3以上监事提出议案时,可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33] 其他 - 监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监事会会议,可能被罢免[18] - 监事辞职或任期届满后,保密义务至秘密公开,其他义务不少于6个月[21] - 董事会秘书应在监事会会议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决议报送深交所备案并公告[42] - 监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十年[39] - 董事人数不足法定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2/3等三种情况,监事会可要求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