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泰B股: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 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确信 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益。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 用募集资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五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占用或者挪用公司募 集资金,不得利用公司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