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泰B股: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公司相关义 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 及《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是公司的持续责任,公司应该诚信履行持续信息披露的义务。 第三条 董事会日常办事机构为公司信息披露的常设机构和投资者、中介机构来访 接待机构。 第二章 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定 第四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 关规定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 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同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