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能股份: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股东及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 独立董事候选人36个月内无相关处罚及谴责批评记录[7] - 会计专业独立董事需有相关职称和5年以上全职经验[8] 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0]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12] 履职与管理 - 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董事会30日内提请解除职务[12] - 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13]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7] - 独立意见应多方面内容并签字报告[18]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4] - 工作记录及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7]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28] 公司支持 - 公司为独立董事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32] - 董事会秘书确保信息畅通和资源获取[33] - 公司保障知情权并定期通报运营情况[34] - 专门委员会会议提前3日提供资料且保存至少十年[32] 履职保障 - 履职遇阻碍可向相关部门报告[33] - 公司不披露信息,独立董事可申请或报告[33] - 公司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34] - 公司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35] 津贴与沟通 - 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股东大会审议并年报披露[35] - 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高管汇报经营进展[37] - 独立董事审计前后与注册会计师沟通[37] 其他规定 - 独立董事不得为现职和未退休党政领导干部[42] - 制度由董事会制订修订,股东大会批准生效[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