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石通:北京德恒(合肥)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见证法律意见
会议信息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决议召开股东大会,10月31日公告《通知》[11] - 现场会议于2023年11月16日在安徽蚌埠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同日9:15 - 15:00[11] 参会股东情况 -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1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73,703,45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37.1919%[14] 议案表决情况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同意73,703,456股,占比100%[18] - 《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同意73,643,269股,占比99.9183%[19] -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73,643,269股,占比99.9183%[20] - 《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73,703,456股,占比100%[21] 决议有效性 - 本所承办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表决、召集和召开程序等均符合规定,决议合法有效[2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