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优新材: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信息管理制度(2024年6月修订)
股份转让限制 - 董监高任职及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全转[7] - 董监高因离婚股份减少,过出和过入方任期及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各自总数25%[8] 股票买卖限制 - 董监高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30日不得买卖股票[9] - 董监高在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10日不得买卖股票[9] 信息申报 - 新任董监在任职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申报个人信息[13] - 新任高管在任职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申报个人信息[13] - 现任董监高信息变化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申报[13] - 现任董监高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申报个人信息[13] 减持规定 - 董监高转让股份应在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13] - 减持完毕或未完毕应在2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14] 其他规定 - 董监高确保特定主体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股份及衍生品[17] - 董监高违规买卖股份视情节处分[17] - 董监高违规6个月内买卖股份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并披露[19] - 股份变动需披露日期、数量等信息[18]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改和解释[21] - 制度按国家法律规定执行修订[21]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