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2015年5月8日由北京煜邦电力技术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8] - 2021年6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8] -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47,062,172元[9] - 股份总数为247,062,172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22][23] - 北京高景宏泰投资有限公司持股46,123,417股,持股比例46.1232%[27] 股份相关规定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35] - 公司董事等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其所持有本公司同种类股份总数的25%[3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特定诉讼权利[42]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自事实发生当日书面报告公司[44]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53]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57,59]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64]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79] - 股东大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的,公司将在股东大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89]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1名董事长和3名独立董事[109]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117]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117]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18] 其他规定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报送年报,前6个月结束2个月内报送半年报,前3和9个月结束1个月内报送季报[151]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54] - 每年度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不含年初未分配利润)的20%[157]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69] - 修改本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90]
煜邦电力:公司章程(2024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