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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思医疗: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伟思医疗伟思医疗(SH:688580)2024-04-25 09:18

会议与议案 - 公司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多项修订议案[1] - 部分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1][16] - 修订后的制度全文于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3] 股东大会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后5日内发通知[4] - 股东大会讨论董监选举,通知应披露候选人详细资料[4] 股份与投票权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股份,36个月内部分股份无表决权[5] - 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征集[5] 董事与监事 - 董事、监事候选人提名方式为董事会等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可提出[5]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6] - 监事会和具备提名资格股东提名董、监事候选人应提前三日交提案[6] - 特定情况选举董、监事采用累积投票制[6] - 有犯罪记录等情况不能担任公司董事[8] - 董事应谨慎行使权利,保证合规等[9] - 董事签署定期报告书面确认意见[9] - 董事辞职提交书面报告,董事会2个交易日内披露[9] - 特定情况下原董事在改选出董事就任前仍履职[9]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3名,占比约42.86%[10] - 董事提出辞职,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0] - 一名董事一次董事会会议接受委托不超2名董事[13]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13] - 审计等委员会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10] - 监事辞职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4] 委员会职责 - 审计委员会监督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等[11] - 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规模和构成提建议等[11]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考核标准及薪酬政策等[12] - 战略委员会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等[12] 利润分配 -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决议后,董事会2个月内完成派发[14] -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制定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5] - 制定现金分红方案董事会研究相关事宜,独立董事可提提案[15] - 董事会决策及股东大会审议现金分红方案时与中小股东沟通[15] 章程修订 - 《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订,原条款序号调整[15] - 本事项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16] -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变更登记等事宜[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