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贝尔: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发行相关 - 2024年5月本次发行通过上交所审核,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申请[22][23] -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19,816.17万元,扣除费用后净额投向募投项目[30] - 发行定价基准日为2024年1月9日,发行价格26.61元/股[34] - 发行对象认购股份自发行结束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35] 股权结构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天投资持股28.77%,为控股股东[54][56]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耿仲毅合计控制公司56.32%股份表决权,为实际控制人[57] - 报告期内,胡涛转让股份给烜鼎飞扬并签一致行动人协议[60] 财务数据 - 公司近三年向关键管理人员支付薪酬关联交易金额分别为2021年526.51万元、2022年576.24万元、2023年623.87万元[76]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在建工程余额为754,615,972.87元[98] 资产情况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1家全资公司、1家控股子公司及2家参股公司[83]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6宗土地、5处房屋权属证书[84][85]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境内专利22项、境外专利5项[91] 项目情况 - 高端制剂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资总额24,166.19万元,募集资金拟全用于此项目[119] - 高端制剂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完成立项备案,获环境影响评价批复[127][128][129] 其他情况 -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重大诉讼、仲裁案件共1宗[131] -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重组,无资产置换等计划[103][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