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联新材_7-2 会计师关于审核问询函的回复(2023年半年报财务数据更新版)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 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会计问题 的专项说明 1 7-2-2 7-2-2-1 关于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 中有关财务会计问题的专项说明 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3 年 4 月 17 日出具的《关于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再融资) "2023"96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已收悉。对反馈意见所提财务会计 问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致同" 致同专字(2023)第 110A017195 号 "我们")对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联新材"、"发行人" 或"公司")相关资料进行了核查,现做专项说明如下: 2.关于前次募投项目 根据申报材料,1)前次募集资金存在变更及延期,包括:OLED 及其他功能 材料生产项目建设规模的调整、投资总额和实施期限的调整、高端液晶显示材料 生产项目延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能源材料自动化生产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