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联新材: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3年8月)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股份变动申报、披露及管理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及所 1 第一条 为加强对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或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申报、披露 与监督和管理,进一步明确管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下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