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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联新材: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3年8月)
瑞联新材瑞联新材(SH:688550)2023-08-24 11:42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宗旨 第一条 为进一步保障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秘书依法履 行工作职责,提高公司股权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保护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西安瑞联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并适当参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下称《上市规则》)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会秘书及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证券事务代表是公司与上海证 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应当以公司名义办理信息披露、股票及其衍生品 种变动管理等事务。 公司设立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的信息披露事务部门。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具有良好 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或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可以兼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