苑东生物: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适用范围含直接或间接控股50%以上及其他纳入合并报表的子公司[2]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5] - 董事等人员变动、大股东或实控人股份变化等属内幕信息[5] - 新增借款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等属内幕信息[6] 信息披露与备案 - 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提交相关档案和备忘录[11] - 知情人获悉内幕信息3个交易日内填写登记表备案[12] - 登记备案材料保存至少10年[12] - 收购人等完整档案送达不晚于内幕信息公开披露时间[13] 信息处理流程 - 内幕信息发生时知情人告知董秘组织处理[13] - 董秘核实无误后向交易所和监管局报备[14] - 行政管理部门接触需提示并登记备案[14] - 内幕信息流转审批有严格要求[15] 保密责任与违规处理 - 知情人负有保密责任,不得泄露、交易等[17] - 提供未公开信息需先签保密协议[18] - 违规给公司造成影响或损失给予处分并要求赔偿[20] - 犯罪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0] 协议相关 - 乙方承诺不向第三方泄漏内幕信息[37] - 乙方负有保密义务,遵守公司规章[38] - 按要求归还或销毁内幕信息资料[39] - 乙方违规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39] - 协议争议协商不成诉诸公司所在地法院[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