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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和材料: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聚和材料聚和材料(SH:688503)2024-08-27 10:14

激励计划时间节点 - 2024年6月19日,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6] - 2024年6月20 - 29日,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内部公示[7] - 2024年7月5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8] - 2024年7月9日,调整激励对象和授予数量并确定授予日[9] - 2024年8月26日,向11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10] 激励计划数据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357.60万股,预留授予数量调整为22.40万股[9] - 首次和预留授予价格均为18.74元/股[9][10] - 授予的13.50万股占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总额3.55%,占总股本0.06%[14] - 剩余预留部分8.90万股,占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总额2.34%,占总股本0.04%[15] - 合计预留22.40万股,占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总额5.89%,占总股本0.09%[15] 激励计划规定 - 任何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未超公司股本总额1.00%[15] - 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涉及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0.00%[15] 激励计划情况 - 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获必要批准和授权,符合规定[11] - 授予需满足公司和激励对象未发生特定情形的条件[17][18] - 截至法律意见出具日,公司和激励对象不存在不能授予情形[19] - 预留授予事项已履行批准和授权,授予条件已成就[19] - 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尚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后续手续[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