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科环境: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公司管理制度的公告
股份收购与转让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后,不同情形有不同注销或转让时间要求[3] -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等买卖股票收益规定及例外情形[3] 担保规定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等情况需股东大会审议[4]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6] 股东大会相关 -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大会,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5] -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时间、股权登记日等规定[5] - 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7] -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等事项的投票规定[7] - 股东大会普通、特别决议通过事项[6] - 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事项单独计票披露[7] 董事、监事提名 - 合并或单独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非职工代表董事、监事候选人[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8] 董事任职 - 董事任职限制条件及任期、辞职生效规定[11][12] -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任期、履职要求等规定[13][26][29] 董事会职责 - 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大会等多项职权[18] - 董事会设立专门委员会及各委员会职责[18] 高管及监事任期 - 总经理、副总经理每届任期不超过3年,连聘可连任[40] - 监事每届任期3年,连选可连任[41] 利润分配 - 不同发展阶段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最低占比[24] -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提出、审议、派发等规定[25][28] 制度修订 - 《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订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0] - 修订股东大会议事等规则,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