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3] - 董事会设秘书1名,负责会议筹备等事宜[12] 董事会权限 - 可审批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6种情况[4] - 审议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且超300万元的关联交易[5] - 审议除需股东大会批准外的担保事项,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6] - 审议连续十二个月累计金额超50万元但未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的对外捐赠[6] 人员选举与履职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0]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10] - 董事会秘书空缺超三个月,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行职责并在6个月内完成聘任[15] 专门委员会 - 公司设战略、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15] -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16] - 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7] 会议相关 - 董事会每年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29] - 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书面提议应在收到后当日转交董事长,董事长应在十日内召集会议[30] - 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应分别提前十日和三日书面通知[32] 决议相关 - 董事会形成普通决议须超过全体董事人数半数的董事投赞成票;担保事项决议除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外,还须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41] - 提案未获通过,在条件和因素未重大变化时,董事会会议一个月内不应再审议相同提案[42] 其他 - 规则经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修改时亦同[49] - 董事长跟踪检查董事会决议实施情况,可要求纠正违规事项,经理不采纳意见时可提请召开临时董事会[51] - 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51]
恒烁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