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成股份: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ANHUI TIANHE LAW OFFICE 地址:中国合肥濉溪路 278 号财富广场 B 座东区 15-16 层 电话:(0551)62642792 传真:(0551)62620450 7-3-1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关于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 本所已就本次发行出具了《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法律意 见书》")、《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律师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律师工作报告》")及《安 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现根据上交所《关于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再融资)〔2023〕216 号)(以下简 称"《问询函》")的要求,本所律师对汇成股份本次发行的相关情况进行了核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