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润分配与股本变动 - 2023年度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每10股转增4股[2] - 总股本由112,000,000股增加至156,277,435股[3] - 注册资本由112,000,000元增加至156,277,435元[3]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监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同一种类股份总数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4] - 核心技术人员自上市12个月内和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限售期届满4年内每年转让不超上市时所持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总数25%,减持比例可累积使用[4] 融资授权 - 年度股东大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失效[5] 股东大会相关 - 表决前推举2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6] 独立董事任职限制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得担任[7] - 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得担任[7] - 最近十二个月内曾具有特定情形的人员不得担任[7] 董事会决策事项 - 对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等交易事项决策[7]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审议[8]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市值10%以上需审议[8]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市值10%以上需审议[8]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审议[8]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审议[8]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审议[8] - 单笔或累计超200万元对外捐赠由董事会审议,200万元及以下由总经理(办公室)审议[8] 利润分配流程与政策 -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决议后,董事会须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8] - 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10%[9] -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表决同意[9] - 中期分红上限不应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 - 至少每三年重新审定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10] - 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方案时,独立董事可征集中小股东意见并提方案[10] - 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须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同意[10]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且按规定执行[10] -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变更,须全体董事过半数且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11] - 监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政策调整,须全体监事过半数以上同意[11] - 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变更,须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同意[11] - 特殊情况无法按既定政策确定方案,应披露原因及独立董事意见[11] 其他事项 - 公司将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手续[12]
昱能科技: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