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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浦迈: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控股股东增持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法律意见书
奥浦迈奥浦迈(SH:688293)2024-01-29 09:22

FANGDA PARTNERS http://www.fangdalaw.com 中国上海市石门一路 288 号 电子邮件 E-mail: email@fangdalaw.com 兴业太古汇香港兴业中心二座 24 楼 电 话 Tel.: +86-21-2208 1166 邮政编码:200041 传 真 Fax.: +86-21-5298 5599 24/F, HKRI Centre Two HKRI Taikoo Hui 288 Shi Men Yi Road Shanghai, PRC 200041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 法律意见书 致: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 简称"中国")法律执业资格的律师事务所。本所受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浦迈"或"公司")的委托,就奥浦迈控股股东肖志华先 生(以下简称"增持人")自2023年9月15日至2024年1月29日期间内(以下简称 "增持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奥浦迈股 份(以下简称"本次增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