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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浦迈:《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奥浦迈奥浦迈(SH:688293)2023-12-13 07:42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股东大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其组织、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 法行使职权,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会议程序和决议的有效、合 法,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公司章程》及 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召集、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 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司住所地或股东大会通知中另行确 定的地点。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股东大会应当采用网络投票方 式的,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方式。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 席。 第四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应坚持朴素从简的原则,不得给予出席会议的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