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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浦迈:《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奥浦迈奥浦迈(SH:688293)2023-12-13 07:42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发挥 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 益。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个人的影响。若发现所审议事项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应当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