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申报 - 董事、监事和高管在公司申请股票初始登记等时点需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变化后及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6] - 董监高股份变动应在2个交易日内通过公司报告并由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16] 股票买卖限制 - 董事、监事和高管在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30日内等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7] - 董事、监事和高管将持有的本公司股票买入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应收回并披露[8] -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等情形下,董事、监事和高管所持本公司股份不得转让[9] - 公司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标准,自相关决定作出至股票终止或恢复上市前,董事、监事和高管不得减持[10] - 董事、监事和高管任期届满前离职,在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有总数的25% [10] 可转让额度计算 - 每自然年首个交易日,以董事、监事和高管上年最后交易日登记股份为基数,按25%计算本年度可转让额度,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12]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计算基数[13] - 因权益分派股份增加,可同比例增加当年可转让数量[13] 减持披露 - 董监高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在首次卖出15个交易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备案减持计划并公告[16] - 预先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内,减持数量过半或时间过半时应披露减持进展[16] - 董监高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时间区间届满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具体减持情况[17] 其他 - 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中需披露报告期内董监高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17] - 董监高违法违规买卖公司股票或未按规定履行申报义务,公司视情节给予内部处分[19] - 董监高违法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给公司造成损失,责任人应赔偿[19] - 董监高违法违规买卖公司股票情节严重构成欺诈等,由中国证监会等处罚[20] - 董事会有权修订本制度,修订须经公司董事会审批通过后生效[22]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4]
坤恒顺维: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