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证监局关于对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业绩问题 - 2022年部分CMI件产品销售业务收入确认有误,各季度错报比重不同[2] - 2022年和2023年上半年采购设备会计核算列报有误[3] 监管措施 - 江苏证监局对公司及责任人出具警示函并记入档案[3] - 需15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报告[3]
业绩问题 - 2022年部分CMI件产品销售业务收入确认有误,各季度错报比重不同[2] - 2022年和2023年上半年采购设备会计核算列报有误[3] 监管措施 - 江苏证监局对公司及责任人出具警示函并记入档案[3] - 需15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报告[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