昀冢科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昀冢科技昀冢科技(SH:688260)2023-11-29 10:34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2] - 候选人需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等工作经验[5] - 最近36个月内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处罚及交易所公开谴责等[5]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 - 连续任职不超六年,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8] 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监事会等可提候选人,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代行提名权[10] - 提名委员会审查被提名人资格并形成意见[12] - 最迟发布选举公告时提交候选人材料[12] - 六十日内完成独立董事补选[13] 履职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22] - 工作记录及公司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8]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30日内提请解除职务[11] - 行使部分特别职权及部分事项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7][18] - 对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应说明理由,公司披露异议意见[24] - 持续关注决议执行,违规及时报告[26] - 特定情形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30] - 向年度股东大会提交述职报告并披露[24] 公司支持 - 为独立董事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24] - 董事会秘书确保信息畅通和资源获取[24] - 保证独立董事知情权,可联名要求延期会议或审议[24] - 相关人员配合履职,不得阻碍隐瞒信息[24] - 履职遇阻碍可向相关部门报告[25] - 行使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25] 津贴与保险 - 给予适当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大会审议并年报披露[27]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降低风险[27]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制订、解释和修改,审议通过后生效[27]